广西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1 0:55:32

一、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

    
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到2000年底,全区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00多个。200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3号),各级各部门开始大力开展合作组织建设指导服务工作,区农业厅通过加强调研、加强培训、抓点试范、制定优惠政策等措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期。

    
根据区农业厅统计,截止2006年底,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1678个(农业用水协会和成立后基本没开展业务工作的协会不统计在内),入会农户356776户,参与农民数140余万人,拥有各类固定资产7.91亿元。区域分布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最多的5个市依次为桂林市501个、玉林市258个、南宁172个、柳州164个、钦州113个。行业分布上,种植业占65.2%;养殖业占22%;其他行业占12.8%。在经营服务类型上,种养+销售形式占74.5%,收购+加工+销售占10%,种养+加工+销售占9.4%,其他服务类型占6.1%。在组织领办主体上:农民经济能人牵头领办占49.7%,村委组织成立占34.1%,企业牵头领办占7.2%,由其他人员和服务部门牵头领办占9.1%2006年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现会员收入51.8亿元,会员增收13.33亿元,会员户均增收3735.5元,人均增收952元;带动非会员农户132.8万户,增收29亿元,户均增收2188元。

    
二、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的作用

    
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培养新型农民,提升农民素质,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统一购进原料,统一对外销售,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实现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既降低了生产成本,节省了交易费用,又拓展了销路,提高了价格,从而推动农业的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示范合作经济组织合浦县常乐农副产品流通协会一方面在本县常乐、石康、石湾、廉州及浦北张黄、泉水、安石和灵山县新圩等地建立收购点10多个,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市场营销网络,另一方面与上海、南京、武汉、北京等农产品市场长期挂钩,并与外地客商订立农副产品购销协议。2005年共招商400多批600多人次,组织销售农副产品18600吨,销售额2630万元;2006年实现会员人均纯收入达4610元,带动非会员农户总增收776万元。

    
(二)增强了辐射带动农户增收能力。近年来,不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不断扩大,辐射和带动农户的能力增强,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如示范合作经济组织容县黎村家禽协会发展26个分会784名会员,有规模养殖场26个,养殖专业户4900多户,带动黎村镇17000多农户养殖家禽,占全镇农户的90%以上,黎村鸡品牌成为该镇的支柱产业。2005年会员总收入27670万元,纯利润9408万元,人均纯收入1.2万元,带动非会员养鸡农户人均增收1836元;2006年会员人均纯收入1.37万元,增收1700元。协会幅射带动本县6个乡镇及北流市、岑溪市和毗邻广东信宜等地养殖业的发展。

    
(三)提高了农民的技术文化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和应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不少协会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对会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使农民掌握了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农产品生产技术在农民群众中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促进农产品向优质高效方向发展。示范合作经济组织崇左市江州区岜白葡萄协会从区内外引进超藤美人指京秀等名优葡萄良种,指导会员对原来老品种巨峰葡萄嫁接进行品种更新,提高葡萄品质,促进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示范合作经济组织柳江县成团镇大荣蔬菜专业合作组织邀请专家及技术人员对会员及种植蔬菜农户进行4期的技术培训,培训155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2000份,向农户传授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质量标准等,农户科学技术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目前通过无公害蔬菜基地认证的有1700亩。

    
(四)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了特色优势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载体,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生产、加工、购销的联合,调节了种养、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利益分配关系,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有力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出特色优势产业。如我区有水果合作经济组织近250家,组织带动生产销售的水果产量占全区总产量的75%以上,为我区水果产业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使我区水果总产量从2002年的456万吨增加到2006年的613万吨,跃居全国第五位。我区有桑蚕合作经济组织90多家,组织通过小蚕共育,病害共治,蚕茧统收、统销的方式组织带动蚕农发展桑蚕业,涌现出宜州市太平乡桑蚕合作社、柳江县里高镇桑蚕生产技术协会、象州中平镇桑蚕合作协会等一批能带动一乡一镇桑蚕业迅速发展壮大的优秀合作组织,为我区桑蚕产量冲上全国第一位立下了大功。

    
(五)促进了土地流转,实现了规模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较好地解决了农户分散土地与规模生产的矛盾,推进了土地的流转,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示范合作经济组织富川县白牛村水果协会,为推动水果生产发展,把本自然屯4个村民小组农户承包的分散、零星的坡地荒地及承包耕地进行重新整合,统一组织修建道路和灌溉渠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后,按原农户承包面积整片划分承包,协会统一组织、统一计划、统一开发、统一技术管理,进行水果种植连片开发,种植水果面积2880亩,品种由单一脐橙扩大种植密梨、黄花梨、水李、密桔,并引进桂柳畜牧养殖公司联合水面养殖,养种鸭5000多羽,肉鸭3万多羽,鱼10多万尾。2006年,协会实现组织收入42万元,会员收入820万元,增收130万元,户均增收4037元,人均增收942元。在协会带动下富裕起来的白牛村成为了富川县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并在全市加以推广。

    
(六) 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创造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因地制宜,精心培育优势产业和主导产品,成功打造名牌战略。示范合作经济组织全州县天福联妇女葡萄协会为葡萄注册了晶美商标,先后有上海、浙江、湖南、广东、四川等地客商前来洽谈收购事宜,需求量进一步加大。示范合作经济组织藤县太平西瓜协会通过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建设无公害生产基地,并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健旺牌商标,使用农业部印刷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设计了包装箱,使西瓜的知名度大增,也提高了市场竞争力。示范合作经济组织容县黎村家禽业协会利用三黄鸡霞烟鸡在粤、港、澳、琼等地的名气进行注册,打响了黎村鸡品牌。示范合作经济组织富川县白牛水果协会为提高脐橙的质量,积极组织引进红肉脐橙,打造了白牛牌脐橙。如今白牛村水果协会生产的白牛牌脐橙质量上乘,远近闻名,深受外地客商的欢迎。

    
三、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今年统计数据上看,我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入会农户仅为356776户,农户覆盖率比较低;74.5%的合作组织服务形式只是简单的组织生产和销售,经营服务形式比较单一,产业链比较短;65.2%的协会产生于种植业,行业分布不均匀;将近73%的组织拥有各类资产在10万元以下,将近15%的协会组织没有任何资产,大多数合作组织规模小、积累薄、带动弱;合作经济组织所得到的优惠政策很少,外部发展空间狭窄。具体而言,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存在以下几大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存在缺陷。一是全区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得不到财政、信贷、外贸等方面的扶持以及税收上的优惠,只能在夹缝中生存。二是少数领导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识不足,不把其当成是农村经济体制的重大变革、解决农村三农问题、解决农村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而组织起来的,因而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取观望态度,不积极去引导扶持。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合作组织登记不规范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济性质难以确定,影响了组织业务的开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运作机制不健全,不规范。一是章程不规范,许多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没有。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相当一部分组织的理事会、监理会等必要机构不健全。三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民主意识淡薄,资金积累制度和风险保障制度缺乏。四是会员的利益关系不够紧密,突出表现在盈余分配比例小,有的甚至没有分配。五是股金层次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服务基本停留在信息、技术、咨询等层次上。

    
(三)大多数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较为松散,合作作用发挥不大。不论是领办人还是农民,由于缺乏创办合作组织的基本知识,没有掌握建立合作组织的基本原则,合作意识还比较淡薄,合作组织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如来宾市,2005年统计的时候登记在册的合作组织、协会有190家,但是到20077月统计时,有将近一半已经名存实亡。这些合作组织大多是由村委组织起来的专业协会,主要为了开展农业技术帮扶合作,由于没有收益、缺乏资金、组织不力等原因,很少开展服务,农民也逐渐失去参与的积极性,协会最终名存实亡。

    
(四)组织规模小、自我发展能力不强。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部分是近年白手起家发展起来的,相当部分没有收入来源,积累甚少。目前,我区将近73%的组织拥有各类资产在10万元以下,将近15%的协会组织没有任何资产。合作组织发展生产、引进优良品种、推广先进技术、培训社员提高技术水平、注册商标打造品牌、农产品的加工、包装、销售等等,都需要资金投入。在政府财政扶持有限,合作组织自身积累又少的情况下,合作经济组织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制约了其为会员服务的能力,也影响自身的发展。

    
(五)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进展缓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于200771日起正式实施,但是在我区贯彻实施的进度比较缓慢。近2个月以来,只有几家合作经济组织在工商管理部门完成规范的合作社登记,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开展业务和管理。存在这个问题主要是以下原因: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虽然规定要给予合作社各方面的扶持优惠政策,但是我区缺乏具体有效的落实措施,难落实到位。工商、税收等管理部门对于合作社争取优惠政策的请求以没有具体文件规定为由予以拒绝,影响了农民设立合作社或将现有合作经济组织、专业经济协会转登记为合作社的积极性。二是一些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对合作社登记的相关手续、办法不是很清楚,无法提供登记服务。三是一些专业经济协会负责人、会员对合作社的了解还不够,担心合作社作为经济法人在对外经营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太多、风险太大,因此对将专业经济协会转登记为合作社有所顾虑。

    
四、发展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思路探讨

    
要解决当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必须做好以下五个加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水平。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当前农业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问题的关键,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政府应当尽快出台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通过规划,使各级各地对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思路有充分认识,明白为什么要发展合作组织和怎样发展合作组织的问题。

    
(二)加强指导培训,提高服务能力。根据区农业厅近几年的工作经验和合作组织自身发展经验,人才培养是合作组织发展的关键。一个得力的带头人往往是一个合作组织成功发展壮大的关键,而一个得力的指导部门更是一个地方成功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保障。各级农业部门要制定培训规划,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要求,建立业务培训制度。自治区级农业部门重点对市、县业务指导人员进行培训,市、县级农业部门重点对乡村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教育,使各级业务指导骨干熟悉合作理论、合作政策和合作实践,提高正确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工作的水平;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增强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本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三)加强政策扶持,营造外部宽松环境。目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总体上看数量少,规模小,发展不平衡。必须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促其尽快发展。当前,要借《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实施的契机,出台相应配套政策。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尽快组织农业、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起草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等配套政策措施,并以自治区政府名义下发各地,指导全区各地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工作。在制定实施各项配套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把各项配套政策融入实施办法,使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更具操作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要引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制定组织章程并切实按照组织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风险控制、利益分配和自我调节等机制。一是完善公共积累和分配制度。通过拓宽服务和经营渠道增加合作组织的收入,科学解决合作组织的公共积累和成员分配问题,使合作组织成员之间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增强专业合作组织的凝聚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二是筹资制度。通过吸纳会员股金,扩大生产规模,向二、三产业延伸,增强市场竞争力。三是建立自我服务机制,制订规范的章程和实用的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品牌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制度。

    
(五)加强资金扶持,提升整体素质。自2002年我区开始安排财政支农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以来,6年共投入2320万元,这些扶持资金已产生10倍以上的直接经济效益,受扶持的合作组织其会员年人均纯增收少的有800多元,多的上万元,带动会员农户和非会员农户增收的效果十分明显,影响深远。因此,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有依据、有必要,必须不断坚持,并且要加大扶持力度。一是要继续利用财政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试点工作。二是根据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由经济能人领办,而且经济能人领办成功率比较高的特点,利用财政资金通过扶持培养中心农户、骨干农民建立农村经济能人队伍,以能人带动的方式引导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组织。三是在财政资金扶持内容上,将重点转向协助合作组织建立农副产品加工销售、农资供应、技术引进指导、品牌战略、信息引导等服务网络方面,提高合作组织进入市场的能力和组织化程度。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